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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月7日
地点:北京
主题:新周期,新起点
主办单位:广告主评论(原《广告主》杂志)
学术支持: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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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深刻影响国内营销传播行业
媒介组
案例类媒介组基于全媒体的视野,对利用各大细分媒体展开的营销传播案例进行评审,选拔出出类拔萃者进行表彰,是目前国内媒介类别很全面的营销传播案例奖项。具体而言,共包括以下九个小类:
A1-电视类:主要是运用电视媒体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2-平面类:主要包括杂志、报纸两种媒体形式,利用平面创意广告(内容创意和形式创意)、报刊栏目(版面)冠名、专题重点报道、线下活动等形式的平面媒体传播案例;
A3-广播类:主要是运用广播媒介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4-户外类:在城乡公共生活空间里发布广告的各种媒介形式,如楼宇媒体、梯媒、车载(身)媒体、银行网点媒体、医院媒体、高校媒体、墙体广告、高速单立柱、公交广告站牌、航机机身、地铁广告等。主要利用这些媒体为广告主的品牌提升和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的户外媒体传播案例;
A5-网络类:
A5.1-社会化营销:主要利用社会化营销媒介平台与手段进行营销的案例,如微博、微信、知乎、豆瓣、百度贴吧等;
A5.2-大数据营销:主要利用程序化购买、深度数据整合与挖掘进行营销的案例;
A5.3-直播营销:主要利用各类移动直播平台进行营销的案例,如抖音、快手、淘宝直播、微信视频号等;
A5.4-短视频营销:主要是运用短视频进行营销的案例;
A5.5-网生内容营销:主要指运用网络综艺、栏目、网络大电影等原生网络内容进行营销的案例;
A5.6-网上影视营销:主要指运用互联网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进行营销的案例;
A5.7-信息流营销:主要指利用信息流内容、广告进行营销的案例;
A5.8-H5营销:主要指利用H5形式进行营销的案例;
A5.9-音频营销:主要指运用网络音频内容进行营销的案例等;
A5.10-搜索营销:主要运用网络搜索引擎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如百度、移动浏览器内容搜索、APP内容搜索等;
A5.11-电商营销:主要在电商平台内部(如淘宝、天猫、京东等)进行营销,或者通过整合电商平台外流量,为网店导流、营销的案例。
A5.12-OTT营销:主要运用互联网电视、IP电视等媒介进行营销的案例;
A5.13-元宇宙营销:主要指运用元宇宙技术、元素进行营销或在元宇宙空间内进行营销的案例;
A5.14-网络整合营销类:运用两种以上(A5.1-A5.13)互联网方式进行营销的案例。
A6-电影类:主要指利用电影贴片广告、电影海报、映前广告、阵地广告、植入式广告、品牌(形象)授权、首映活动等形式进行的电影、影院营销传播案例;
A7-游戏动漫类:主要指运用游戏、动漫等形式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8-音乐体育类:主要指运用音乐、演唱会、赛事活动等进行营销传播的案例;
A9-整合传播类:包括A1-A8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播形式的案例。
主题组
案例类主题组基于日益错综复杂的营销传播环境和迅速迭代的营销传播方式,设置不同主题类别,方便申报。
A10-公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类:主要指通过公益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行为等提升品牌声誉与形象、提振营销效果的案例;
A11-跨界营销类:主要指通过不同行业、不同品牌、不同产品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进行营销的案例;
A12-场景营销类:主要指基于不同生活、消费场景,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营销的案例;
A13-品牌活化类:主要指通过运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媒介方式与内容创意,使品牌年轻化的案例;
A14-公关类:主要指活动策划管理与公关整合传播类案例;
A15-事件营销类:主要指利用重大事件借势营销或造势营销的案例;
A16-娱乐营销类:主要指运用娱乐内容或明星进行营销的案例;
A17-智能营销类:主要指运用智能技术进行营销的案例;
A18-IP营销类:主要运用各种IP进行营销的案例;
A19-创意作品类:主要指单个创意作品,如POP广告、海报、创意视频、电视广告等,不涉及创意作品的传播。
A20-产品创新类:主要指产品设计上的创新及融入新技术而诞生的新物种;
A21-品牌策略类:主要指为品牌提供顾问咨询、策略定位,不涉及媒介传播的案例。
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例只能在媒介组、主题组中选取最适合自己的类别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组别、多个类别,若确有需要在多个组别、多个类别同时申报,需与组委会工作人员另行沟通。
B1-值得信赖类
B1.1-消费者值得信赖的品牌:主要嘉奖那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高,有广泛群众基础,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品牌;
B1.2-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广告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广告公司;
B1.3-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公关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公关公司;
B1.4 -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媒体(平台):主要表彰那些服务与效果都深得广告主信赖与托付的媒体(包括各类有广告服务的APP)。
B1.5-品牌主值得信赖的营销策划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策划服务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营销策划公司;
B1.6-品牌主值得信赖的研究机构: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研究能力强、公信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市场研究服务公司;
B1.7-品牌主值得信赖的品牌管理公司:主要嘉奖那些行业口碑好、品牌管理能力强、值得品牌主信赖的品牌管理公司;
B2-年度公司类
B2.1-2023年度广告公司
B2.2-2023年度公关公司
B2.3-2023年度互联网广告公司
B2.4-2023年度互联网公关公司
B2.5-2023年度社会化营销公司
B2.6-2023年度直播电商营销公司
B2.7-2023年度MCN机构
B2.8-2023年度短视频营销公司
B2.9-2023年度元宇宙营销公司
B2.10-2023年度MarTech公司
B2.11-2023年度数字营销公司
B2.12-2023年度户外广告公司
B2.13-2023年度娱乐营销公司
B2.14-2023年度品牌管理机构
B2.15-2023年度营销传播集团
B2.16-2023年度创意创新力企业
B2.17-2023年度ESG公司
B3-自主申报专项
在符合金远奖总体章程的前提下,品牌主、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营销策划公司等可根据自身在某一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进行自主申报。如“汽车行业最具成长力广告公司”、“华东地区最具竞争力广告公司”、“最具竞争力SEM服务公司”、 “最具营销价值省级地面频道”等等。评委会将根据行业和申报单位的具体实际,决定是否设置该奖项。每个专项每个专项奖仅授予1家公司。
人物奖表彰国内营销传播实践中在某个方面或细分领域表现突出、影响卓著的个人或团队。
C1-营销传播领军人物
表彰在营销传播领域贡献卓著的知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知名广告公司、公关公司总裁、总经理、CEO,知名媒体社长、总编辑、总经理、CEO、总裁、电视台台长等;
C1.1-2023年度营销传播领军人物
C1.2-2023年度短视频营销领军人物
C1.3- 2023年度直播营销领军人物
C1.4-2023年度MCN行业领军人物
C1.5-2023年度社会化营销领军人物
C1.6-2023年度MarTech领军人物
C1.7-2023年度元宇宙营销领军人物
C1.8-2023年度互联网营销领军人物
C1.9-2023年度娱乐营销领军人物
C1.10-2023年度ESG领军人物
C2-营销传播新锐人物
表彰营销传播行业过去1年内涌现出来的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新锐人物,限知名企业总监以上,知名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知名媒体广告部主任以上人员;或处于上升成长期的新锐品牌,新锐广告、公关公司,新锐媒体的总经理、董事长等;
C2.1-2023年度营销传播新锐人物
C2.2-2023年度短视频营销新锐人物
C2.3- 2023年度直播营销新锐人物
C2.4-2023年度MCN行业新锐人物
C2.5-2023年度社会化营销新锐人物
C2.6-2023年度MarTech新锐人物
C2.7-2023年度元宇宙营销新锐人物
C2.8-2023年度互联网营销新锐人物
C2.9-2023年度娱乐营销新锐人物
C2.10-2023年度ESG新锐人物
C3-团队类
在符合金远奖总体章程的前提下,团队奖可根据团队性质、特点、取得的成绩等实际情况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如客户服务最佳团队、市场企划最佳团队、品牌营销最佳团队等。评委会将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决定是否授予该团队以相关荣誉。
工具平台类奖项表彰在营销传播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卓越品牌传播模型、营销工具和技术平台。
D1-年度营销模型
主要指品牌营销方法论、营销思维框架模型,表彰营销策划公司、品牌咨询公司、全案广告公司、媒体公司等的品牌管理、品牌传播、品牌评估的理论、方法、模型
D2-年度营销工具/营销平台
表彰创意与技术完美结合的营销工具、平台。
即日起-4月14日:申报单位提交奖项申报资料;
4月15日—4月16日:组委会格式审查;
4月17日—4月21日:专家通讯评审,初评;
4月24日-4月28日:终审会;
5月4日-5月18日:与获奖单位沟通评审结果;
6月7日:新周期,新起点:第十五届广告主峰会暨金远奖颁奖盛典。
PART TWO
广告主峰会暨金远奖颁奖盛典创办于2006年,经过近20年淬炼,已成为国内营销传播领域内一年一度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规模专业盛会。到目前为止,国内营销传播领域表现突出、影响巨大的品牌、营销服务公司、媒体几乎都参与过盛会,包括但不止于宝洁、联合利华、百事可乐、可口可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奥迪、奔驰、宝马、比亚迪汽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碧桂园、万科、中国平安、新华保险、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海尔、美的、TCL、鲁花、金龙鱼、碧生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腾讯、新浪、搜狐、网易、百度、抖音、快手、蓝色光标、省广集团等。
冬去春回,否极泰来,万物皆周期。
二十大胜利闭幕,新一届领导集体带领人们走上了共同富裕、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疫情的阴霾逐渐消散,对经济的扰动慢慢减弱,后疫情时代正向我们款款走来。一个新的经济周期渐行渐近。
周期周而复始,但不会简单重复。3年多来经受疫情考验的市场与消费者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行各业经历了一次出清、重塑与新生。机会只会降临那些做好了准备的公司与个人。
站在新周期的起点上,如何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是营销传播业内人士都要思考的新问题。
新周期,新起点,品牌再出发,共迎营销新时代。
活动为行业内公司提供了论坛冠名、主题演讲、圆桌互动等扩大行业知名度、提升行业美誉度的合作机会,其他合作形式请与组委会商务人员联系。
PART THREE
广告主评论前身是《广告主》杂志,《广告主》杂志创办于2002年,是国内营销传播领域领先的专业平台,目前有广告主评论微信公众号和同名微信视频号、微博号、头条号、一点资讯号、百家号等,属下拥有业内领先的四大行业峰会暨颁奖盛典,即广告主峰会暨金远奖颁奖盛典、直播与短视频营销峰会暨金比特奖颁奖盛典、社会化营销论坛暨金蜜蜂奖颁奖盛典、娱乐营销论坛暨5S金奖颁奖盛典等。
PART FOUR
1、本活动具体服务及内容由主办方【广告主评论】提供,活动行仅提供票务技术支持,请仔细阅读活动内容后参与。
2、如在活动参与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沟通,也可联络活动行进行协助。